平塘县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募退休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高平塘县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黔南州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安排,平塘县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募工作在黔南州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由平塘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招募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招募。
三、招募计划和讲学学校
本次计划招募5人,均到镇(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讲学。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 65 岁(含 65 岁)以下。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6.下列情况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招募:
(1)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
(2)经县教育局研究确定不能参加招募的其它情况。
五、讲学教师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将分配到平塘县镇(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驻点讲学,根据讲学教师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学校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如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讲学服务。
六、待遇保障
(一)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 2 万元,按每学期 1 万元发放至各县,2021 年秋季学期讲学计划所需资金从 2021 年秋季学期“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中开支。
(二)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信息、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公布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1年8月5日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开发布招募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6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书或相关任职证明;
(3)近6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报名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招募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7日至8月14日。
2、报名结束后,平塘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对岗位不存在报名竞争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直接确定为银龄讲学拟招募人员;对岗位有多人报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整个招募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募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募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招募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募《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招募资格。
(四)公示公布
1、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前。
2、平塘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县教育局与拟聘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到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协议一年一签。签订服务协议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平塘县教育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在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拟招募讲学教师按规定出示“健康码”,并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募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平塘县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本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齐仓苻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周承丹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邓 剑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聂吉权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政工科,邓剑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工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各报名者在招募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招募资格,并视情节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教育局公开招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在招募过程中,县教育局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报名者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报名者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对发生因报名者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县教育局招募办公室联系不上报名者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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