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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事业编】2022年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4月6-8日报名)(招2人)

信息分类:简章

考试地区:惠水县

考试类型:遴选

招录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2年04月06日-04月08日

报名方式: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科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优化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数量

公开遴选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人员)。遴选职务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惠水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须签订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2.惠水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垂管部门)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一线教师、一线医务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通过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工作人员。

公务员报考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在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且报考事业岗位须签订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3.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事业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公开遴选对象、公开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公开遴选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4月8日8:30—18:00。

2.报名地点: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科。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

(3)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

(4)证件照电子档;

(5)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

(6)报名时完成“三史”排查(即:报名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发热史以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的申报,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见附件4)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展报名审核工作。每人限报1个职位。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减少或取消该职位公开遴选人数。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

(三)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主要测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民宗局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2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如遇重大活动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县委党校教学楼3楼教室)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各职位计划公开遴选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平均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分数并列的由遴选单位提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民宗局负责实施,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减少公开遴选人数。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公开遴选资格的,由县民宗局研究是否递补和递补名额。递补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五)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对公开遴选工作的认识,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三)调入公开遴选单位的人员,因工作需要,除组织进行调整的,两年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

(四)未尽事宜由县民宗局商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

联系人: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综合科,陈曦,联系电话:0854—6221070

附件:

附件1: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惠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个人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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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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