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岗位共计3个,人员3名。详见《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及县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按照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含2014年以后招录到乡镇(街道),且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3年的公务员;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2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或者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遴选的。
5.尚在试用期的(含新任职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遵义市新蒲新区三贤北路9号市生态环境局612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遴选单位(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身份材料或参公身份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等);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8.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资格初审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单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30人的,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若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数少于或等于3:1的,所有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不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参考。
五、考察
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其中,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综合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人选建议,局党委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名单。
七、体检
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在我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机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研究决定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市纪委市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遴选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遴选工作。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28981975
咨询电话: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23119192
十、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附件:1.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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