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南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员工招聘方案
黔南南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医院公司)是由贵州南山康养有限责公司和大方县安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成立于2019年7月19日,注册资本金7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预防保健科、精神科、餐饮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相关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注:根据医院实际发展情况进行人员增减),具体招聘人数、专业和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应聘条件
1
精神科医师
01
1
不限
中专及以上
精神科、医学及相关专业
持证上岗,1名精神专科初级职称。
2
精神科执业主治医生
02
1
不限
中专及以上
医学及相关专业
持证上岗,1名精神专科中级及以上职称。
3
执业药师(药士)
04
1
不限
中专及以上
药学及相关专业
持证上岗,有相关行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
4
护 士
05
3
不限
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及相关专业
持证上岗,有相关行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优先。同等条件下,男士先。
5
工作人员
06
1
不限
中专及以上
不限
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45岁以下(精神专科中级及以上职等称特殊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发布信息
在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等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3日17:00。
(二)报名地点:黔南南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贵州省都匀市芭蕉林南侧、贵新高速公路东侧黔南州反腐倡廉教育基地1-4层)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312379525
龙女士 联系电话:18690705227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测试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南山医院公司招聘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岗位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二)测试方式
通过资料审查,南山医院公司将组织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用。
六、体检
测试结束后医院统一组织报名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州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南山医院公司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需向考察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公司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公司审批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南山医院公司招聘组调查核实,提出意见报南山医院公司审定。
九、聘用
(一)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报南山医院公司同意后,由南山医院公司综合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黔南南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