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和《遵义市202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1年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组织方式
体检工作在市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和县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笔试和面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民警察职位则从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共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21人(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1年7月6日上午8:00。
(二)体检集中地点:中共道真自治县委组织部(道真自治县党政办公大楼六楼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到达指定体检集中地点,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加体检。
四、体检标准
按照《招录简章》规定,普通公务员和选调生职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项目增加《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试用标准的复函》《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五、相关事宜
(一)体检费用:公务员岗位450元/人,人民警察岗位500元/人。进入体检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体检费用,在体检当日集中时,将体检费用交工作人员收齐后,统一交体检医院。
(二)持证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已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中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并记入诚信档案。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在宣布考生体检序号后至体检结束期间,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本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医疗单位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五)请体检考生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
1.体检前3天要少吃油腻或者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2小时不要进食,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请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
4.体检期间,考生家属一律不得陪同参加体检。
六、疫情防控
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联系电话:0851-25826106(中共道真自治县委组织部)
附件:道真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人员名单
道真自治县公务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体检注意事项告知书
为准确反映各位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和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特在体检前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务必遵守。
一、体检须知
1.考生须于规定日期当日上午7:3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体检,记入诚信档案。
2.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手机的必须在带队工作人员宣布体检序号前上交统一暂存。否则,在宣布考生体检序号后至体检结束期间,一经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的,取消体检资格。宣布体检序号后,须在《体检考生抽签顺序表》指定位置处签名(要求书写工整)。
3.体检过程中考生发现体检医生与本人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回避情形的,要主动告诉带队工作人员并实行回避,否则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分组进行,考生必须听从小组带队人员和医生的指挥管理。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生说情、打招呼,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无理取闹。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5.积极配合医生、导医及带队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未体检完所有项目擅自退场或放弃某一项目检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完毕,需经带队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确认后才可离开。
6.主检医师认为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才能判断的,可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附加检查项目,由县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卫生行政部门后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7.受检者对本人的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县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检,县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2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复检并反馈考生。复检由县体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时,如实回答医生的病史询问。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在带队人员的指导下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病史部分,不能遗漏,并在受检者签名处签名。
9.对隐瞒病史(包括服用降压药物史)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10.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2小时不要进食。做完空腹检查项目后再进食。采集尿检标本时,请取中段尿液。
11.女性受检者生理期勿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应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12.体检期间,考生家属一律不得陪同参加体检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请考生严格遵守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准备好口罩等必备物品。
签收人:
道真自治县公务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身份证:
时间:2021年6月25日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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