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江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4月21日改制成立,主要负责印江自治县洋溪国有林场4.47万亩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属国有控股企业,现有在职人员3名,均已接近退休。为优化公司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我县国有林场资源,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经请示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组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启林 印江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成 员:杨正刚 印江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杨正双 印江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启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正双、杨正刚两位同志具体办公,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实施。必要时,林业局办公室人员可协助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公开监督,并按照发布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印江户籍;
(三)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全日制林业相关专业(园林技术、林学、生态保护、地理信息系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七)退役军人从优(高中及相当学历即可,专业不限)。
五、不得报考人员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的;
(二)印江自治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辞退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六)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统一填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网上下载),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函报名;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及有效身份证报名。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3668564958;杨女士1893206806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由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员签名确认。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资格及条件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
(三)报名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报名表和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料到缴费处缴纳200元考试考务费,然后到报名处登记完成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八、考试范围、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面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办公软件操作及综合素质。
九、公示与聘用
本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进入前两名的优先聘用,但是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后将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合格的,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发放生活补助费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友、亲戚或公务联系的,应当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相关违纪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咨询监督电话:0856-6228232。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印江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职工,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二)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不低于2800元/月,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三)新聘用人员在公司服务不得少于五年,服务期以聘用合同为准。新聘用人员未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为优化公司人员结构,填补岗位空缺,新聘用人员原则上按照所报考岗位安排,公司需要调整岗位的,必须服从公司安排;
(五)本方案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附件: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梵净山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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