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4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4号)文件精神,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招募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二、信息发布
见习招募公告、见习岗位需求、报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毕节市中医院官网发布。
三、见习岗位需求
详见《毕节市中医院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对建档立卡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再纳入就业见习范围。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至5月26日
3.报名地点:毕节市中医院人事科(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就业创业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可持毕业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毕业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以上资料中就业创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为必须材料,本人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其他材料,可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
五、见习对象的确定
由毕节市中医院成立测评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按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见习对象。
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医院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开展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测评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派遣
6月11日前完成见习对象确定、体检工作后,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毕节市中医院官网将《2021年度毕节市中医院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附件3)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八、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七星关区最低工资标准。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协议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因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向医院提出申请,医院及时向市引导办报备。
(二)医院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见习期满后,到市引导办出具《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5)。
九、纪律监督
招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57-8296125(毕节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附件:1.毕节市中医院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xlsx
毕节市中医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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