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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4月19日现场报名)

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金沙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金沙县关爱医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金沙县内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作人员。考调职位所需学历、专业等要求见《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参加工作不满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3.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1年4月19日,县内服务未满5年的乡镇公务员及选调生,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

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3.截至2021年4月19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工勤身份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1年4月14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卫生健康局六楼。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考调人员在考试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调动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职位管理。

(5)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6)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7)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一)考试内容:履行职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考试方式及分值:笔试,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09:00 — 11:30。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金沙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值班室领取。

(五)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为零分或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总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考察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调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行文调动。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2.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九、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成立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5069  县公安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1.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沙县关爱医院面向全县公开考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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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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