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位于新华路石岭街5号国恩大厦,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岗位部门:党政办公室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集体荣誉感;
4.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5.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6.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左右。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的人员;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
4.已领取营业执照实现创业的人员;
5.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周末休息)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下载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明区新华路石岭街5号新华路街道办事处(5楼党政办公室)。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关将在报名结束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四)考核
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办事处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办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五)签订合同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对象,按照街道办事处网格员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本人自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按南明区相关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851-85521205
南明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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