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广州引进点的报名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广州引进点的评审(面试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审(面试测评)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评审(面试测评)工作在荔波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面试测评)对象
广州引进点的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三、评审(面试测评)时间和地点
第一轮评审(面试测评)时间: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
地点: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评审(面试测评)的考生。
第二轮评审(面试测评)时间: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
地点: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四、五楼(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荔波大剧院旁))
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烹饪专业教师职位评审(面试测评)时间: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
地点: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圆梦烹饪实训中心
四、评审(面试测评)方式
评审(面试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或专业技能测评。
经用人单位排查,同一职位参加评审(面试测评)人数超过10人的需参加第一轮评审(面试测评)。同一职位参加评审(面试测评)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只参加第二轮评审(面试测评)。
第一轮评审(面试测评)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二轮评审(面试测评)由县招聘办牵头组织实施。
(一)面试测评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测评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测评的应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各单位在组织第一轮评审时,根据实际参加评审(面试测评)人数原则上按照每个考场30人安排测评。
(三)应聘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测评,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日上午7:30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评审(面试测评)。8:00开始签到进入候考室,面试测评日上午9:00时未到达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测评资格。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如进入考点入场检查检测体温异常,被医务人员安排在临时隔离检查点复查、排查病史未按时到达候考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四)应聘人员还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示本人测评当天的“贵州健康码”和前14天内“行程卡”绿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和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贵州健康码”和前14天内“行程卡”为非绿码的应试人员,须出示入黔前7天内及入黔后共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低于37.3℃)并做好个人防护,可以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测评。不能出示或拒绝出示入黔前7天内及入黔后共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测评。
(五)第一轮评审(面试)测评当日,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每个考场取前三名进入第二轮评审(面试测评)。同一职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考生,在面试测评当日由本考场的考官组再次进行测评,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五、疫情防控
(一)面试测评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
(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测评日前考生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和扫码验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程卡》、《疫情期间考生情况信息表》。
六、纪律监督
面试测评工作接受面试测评工作监督组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七、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测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854-3615613
附件:1.荔波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广州引进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2.荔波县2021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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