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经医院支委会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 年龄要求
⑴行政管理类: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⑵专业技术类: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3月26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南环路11号行政楼2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及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4张;
(4)《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视报名及医院实际情况组织考试,原则上每一轮报名时间为一个月。有符合报名条件的紧缺专业人才,医院随时启动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面试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笔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医院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照《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咨询电话:0857-8930795
监督电话:0857-8930755
(二)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附件1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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