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工作
学历
专业
面试方式
备注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01
5
局下属各股室工作岗位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结构化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02
5
局下属各股室工作岗位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结构化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03
5
局下属各股室工作岗位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结构化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04
5
局下属各股室工作岗位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结构化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黔西籍户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2.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村(社区)相关证明。
5.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需提供村(社区)相关证明。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满足其中1项: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证明;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残联颁发的《残疾证》;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扶贫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年及以上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三)报名地点:黔西县行政中心220大厅11号窗口,咨询电话:0857-4246102。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现场填报)。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
4.就业困难人员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满足报考条件的身份证明。
(五)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员恶意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招聘资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招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招聘所有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3.在招聘工作中因报名人员自动放弃、考察或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面试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职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
七、聘用程序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一)公示期满后,县就业服务中心将电话通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亲自到黔西县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与县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发放,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八、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未尽事宜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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