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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7人(12月1日至12月2日报名)



为深入推进“平安雷山”建设,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力量,优化公安队伍专业素质结构,经会议决定招聘7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警务(勤务)辅助、巡逻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雷山县公安局配合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启事、报名、资格审查、专业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7人。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2000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30日及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所在单位评价表现良好的人员。

2.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

3.退伍军人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非退伍军人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日

2.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否则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3.报名费:100元/人,生化(尿)检50元/人,用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4.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报考人员务必佩戴好口罩并在报名点和考点外配合工作人员监测体温同时出示贵州健康码正常后方能进入报名点报名和进入考点考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本次科目环节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不达标的,即视为成绩不合格。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在体能测评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参测考生自行负责,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笔试、面试等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纵跳摸高)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原地纵跳摸高)三项任意一项目不达标视该考生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下一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及发布

1.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聘用录取,空缺职位按报考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成绩末位并列的,以体测综合成绩分值优者入围。

4.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雷山县公安局配合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和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经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780元/月,合计3780元/人月(“五险”单位代扣部分1058.28元/人月统一由财政负责),实发工资3390.66元。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次专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五、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七、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5-3332887(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0855-3332244(雷山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纪委监委)

附件:1  雷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2.雷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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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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