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经中共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州人社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喀院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考聘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喀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考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执行。
二、考聘原则
考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发布考聘方案及岗位需求、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职位
州喀院事业管理人员1名(九级管理岗及以下,详见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定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人员。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人员,一旦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转为事业身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科研工作,并愿意长期在科研管理岗位上工作;
3.截止2020年9月10日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县(市、新区)直属单位及以上部门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以上包含跟班学习、借调、挂职锻炼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二)报名地点: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瑞金北路14号(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庄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859-311799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4.按要求填写《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2020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近期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7.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聘资格。
2.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聘计划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将取消该考聘职位。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喀斯特研究院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兴义市瑞金北路14号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四楼人力资源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写作能力。
4.笔试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9月17日,笔试成绩公布在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四楼公示栏,并向每位报考人员进行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工作由州喀院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00—12:00。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公布:当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以及排名,并张贴在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四楼公示栏。
(三)综合成绩计算
1.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综合成绩公布:2020年9月22日,向考生公布成绩以及排名,并张贴在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四楼公示栏。
七、体检
(一)体检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三)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由州喀院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二)州喀院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7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
7.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喀院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州喀院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喀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2020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管理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本次公开考聘未尽事宜,由州喀院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17990(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59—3613599(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喀院纪检监察员)
附件:
1.贵州黔西南喀斯特研区域发展研究院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
2.贵州黔西南喀斯特研区域发展研究院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
3.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4.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中共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党组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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