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的规定,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年度进人计划,经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2名。为确保公开考聘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发展改革委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州经济研究中心事业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发改系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在州发改委跟班学习或抽调工作3个月以上的也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截止2020年10月31日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身份是行政编制和参公管理人员,一旦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身份;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 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9月2日17:3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qxn.gov.cn/zwgk/zfjg/zfzggw_5134990/bmxxgkml/)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通过打开官网的部门公告中的相应考聘通知,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对应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495252668@qq.com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毕业证书扫描件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发展改革委公章。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单位地点:州发展改革委大院内(兴义市遵义路18号)
联系电话:0859-3224281
3.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截止报名时间后的两天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以及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通知,均会在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州发展改革委网站相关消息。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地点:州发展改革委人事科(兴义市遵义路18号州发展改革委大院内)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由州发展改革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管理等发展改革业务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由州发展改革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州发展改革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发展改革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州发展改革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聘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州发展改革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发展改革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州发展改革委按程序上报州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州发展改革委公开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考聘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http://www.qxn.gov.cn/zwgk/zfjg/zfzggw_5134990/bmxxgkml/)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州发展改革委商州人社局研究决定。
本《方案》由州发展改革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4281(州发展改革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18008595505(郭 恒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展改革委副处级纪检监察专员)
附件: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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