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党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区中小学教育发展和教师实际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面向县内乡镇中小学(含街道村级及以下小学)及幼儿园公开遴选198名在编教师到天柱县四中学(凤城中学)、天柱县第五中学(原凤城二中)、天柱县第六中学(原邦洞中学)、天柱县第五小学、天柱县第六小学、天柱县第七小学、天柱县第八小学、天柱县第九小学、天柱县第一幼儿园、天柱县第二幼儿园、天柱县第三幼儿园、天柱县第四幼儿园、天柱县第五幼儿园工作(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具体遴选工作由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19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为高级、中级或初级,遴选录取后保持原学校聘用职称岗位等级不变。
(二)遴选岗位
详见《天柱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城区初中遴选对象为:本县乡镇初级中学在编教师;
2.城区小学遴选对象为:本县乡镇初级中学在编教师;本县乡镇及以下小学(含街道村级及以下小学)在编教师;近年来从外县高中、初中和小学调入幼儿园任教的在编教师。
3.城区幼儿园遴选对象为:本县乡镇及以下幼儿园在编教职工。
4.本次遴选首先采取将部分学段学科名额分配到校的方式进行遴选,具体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2(未分配学段学科名额的也可报考),当名额分配的岗位录取人数未满时,再从全县相应学段、学科参加遴选但未录用的人员中按分数高低依次补录。
(二)遴选条件
1.必须在天柱县乡镇(含街道村级及以下小学)工作满三年(即2017年7月31日前在天柱县乡镇工作)。
2.年龄不限。
3.学历:参加初中遴选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撤并学校可放宽至大专),参加小学遴选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报考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具体条件以《天柱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职位一览表》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4.尚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特殊教育学校一楼。
3、报名要求:
(1)填写《天柱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网站( http://www.tianzhu.gov.cn/ )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教师自己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报考人员需经学校校(园)长在报名登记表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学校公章方能报考(学校行政班子成员须经局班子同意方能报考);报考小学需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如果报考岗位与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三年(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中一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学科任教证明材料,且须经县教育局教研室核查签字盖章认可方能报考;报考初中岗位需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撤并学校如果报考岗位与专业不一致的可提供近三年学科任教证明材料报名);报考幼儿园校医和幼儿教师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4)《天柱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中“是否同意调剂学校”栏必须填写“是”或“否”。“是”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分数较低者又超出指标数的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招录岗位未满的学校(由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否”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分数低者又超出指标数人员填“否”则视为放弃,不再作调剂。
(三)报名资格初审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学校按照《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四)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将考生材料对照遴选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必须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全部完成。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或放弃。
(五)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笔试办法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2020年8月14日17:30前到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试题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成立笔试工作小组,制定笔试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需求数,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以及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一楼橱窗公示。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经笔试之后,根据学校学科岗位需求数,按成绩排名先后确定拟调动人员,由天柱县2020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无论是采取来访、信访、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和详细住址,否则,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天柱县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
1.录用方式。
①(附件2中1----29):首先根据学校各学科分配名额按得分高低依次录用,其次再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对遴选人员进行调剂录用;最后当岗位人数录用仍未满时,则从全县所有服从调剂的同学段同学科报考未录用的教师中按得分高低依次补录完毕。
②(附件2中30----34):根据参考人员的得分高低依次录用。当岗位录用人数未满时,再从服从调剂的遴选人员中进行补录。
2.在录过程中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者,采取附加项计分方式进行打分,分数高者优先录用。
3.被录用的教师其职称岗位保持原学校聘用岗位不变。
4.被选用的教师按聘用合同管理,实行人员聘任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5.在教师遴选中如发现学校或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取消调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天柱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3850378(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0855-7529768(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
监督电话:
0855- 7522470(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
查询网址:
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tianzhu.gov.cn/ )
1. 《天柱县2020年城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县教师职位一览表》
2.《天柱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名额分配表》
3.《天柱县2020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4.《附加项计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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