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安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操作方案》,现场资格审查将如期举行,为使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至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时间段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地点
贵安新区思孟路(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贵安附属小学。
三、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贵安新区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贵安新区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2020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的提供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的《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6)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报考地方“特岗计划”的考生,属于贵安新区户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属于贵安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的,须提供乡镇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证明材料。
(9)《贵安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见附件)。
(10)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提供考生本人书面委托书、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查规定的考生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提示
(一)学历资格
本次报考人员共756人,其中57人学历不合格,建议考生再次核对自己报考的岗位学历要求,自行确定学历是否达标和是否参加线下资格审查。
(二)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操作方案要求,严格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并下载《贵安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对照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行踪及体温监测情况,如实填写并作出承诺,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查验并接受体温监测、贵州健康码扫描和疫情有关情况询问,非贵州健康码绿码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区行踪或与疫情高风险区人员密切接触(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时期国家疫情防控调整地域为准)的报考人员,入黔后应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还需进行14天居家自我观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37.3°C)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疫情中风险区行踪或与疫情中风险区人员密切接触(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时期国家疫情防控调整地域为准)的报考人员,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的,提供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者,体温监测正常(≤37.3°C)方可参加应试。
4.其他报考人员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37.3°C)的,可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应提前研判自己的疫情防护情况,确定是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附件-贵安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docx
贵安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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