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直机关单位:
为加强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拟在全市选调事业干部到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选调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了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知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热爱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8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原单位同意调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2016年10月10日以后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1.报名。凡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工作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仁怀市应急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至18日,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一楼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宋波,电话:22235991) 。
2.资格审查筛选。由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隐瞒信息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3.考试。开考人员比例为1:3以上,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文字表达、基本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取总成绩前4名)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5.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要,经局党组会按选调计划人数1:1研究讨论确定正式选调人选。
6.办理调动手续。确定为选调对象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本次选调计划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仁怀市应急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 贯
户籍所在地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计算机
能力/级别
特长
全日制教育
学历
学位
在职教育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 谓
姓 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主要
工作
经历
奖惩
情况
近三年
年度考
核结果
报名
信息
确认
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错误,责任自负。
报考者签名: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选调
单位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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