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全社会公开择优招聘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通勤车驾驶员1名,小型车辆驾驶员4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岗位属于非在编临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通勤车辆驾驶员需具备A1驾驶资格,小型车辆驾驶员需具备C1以上驾驶资格且驾龄在3年以上。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驾驶技术熟练和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小型车辆驾驶员年龄20—35岁之间,通勤车驾驶员年龄在50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的男性公民;
5.小型车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A1驾驶证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
6.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年以上驾龄、同等条件居住市区者优先。
三、待遇
受聘期间按《劳动合同法》管理,薪酬按《开发区临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购买五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标准化厂房6号楼312室)。
联 系 人:范 东陈维维 肖淑馨
联系电话:0858—6541211
范 东:18788685070
陈维维:18185889714
肖淑馨:18287128281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水城经济开发区驾驶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在水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驾驶证、转业(复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4)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无重大责任事故的证明。
3.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与考核
1.通勤车辆驾驶员。考试总成绩由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面试两部分构成,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3:1比例确定前3名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全部参加面试;操作及故障排除、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小型车辆驾驶员。考试总成绩由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面试两部分构成,按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3:1比例确定前6名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足6名的,全部参加面试;操作及故障排除、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操作及故障排除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操作考试:测试汽车驾驶、技能测试、故障排除测试;
4.面试: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用。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等额替补。同等条件下,退伍转业、复员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水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58—6541211)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解除聘用合同则停发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2019年8月20日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
时 间
取得驾照时间
驾照类别
安全行驶公里数
驾 龄
报考岗位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健康
状况
是否退伍军人
身 份 证 号 码
联系方式
常住地址
简
历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 谓
姓 名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其他重
要
社
会
关
系
称 谓
姓 名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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