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5名,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招聘辅警共计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主要协助开展警务指挥、巡逻防控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初中及以上学历,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 cm及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道德败坏,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或曾经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其他法律规定不能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二楼内勤室。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通过了解考生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男性测试1000米,测试参照《中国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体检与政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取足计划招聘人数进行体检。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按照《中国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审工作。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由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薪酬待遇
薪酬采取“基础薪酬+绩效工资”方式保障,录用后基础薪酬2000元/月,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由招聘单位安排住宿,实行集体伙食,统一配发穿着制式服装。
七、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3.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盘州市公安局两河派出所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川 电话:1592490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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