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县所辖单位以及民族乡人民政府中除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规定,市委组织部对报考能够加分相关职位且注明为少数民族的考生进行了审查,将其中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民族一致的3658名考生确定为拟加分对象进行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遵义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8651887、28622096)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招录简章》规定在其笔试成绩中加5分。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民族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证信息中民族不一致人员(附件2),或其他与加分有关的信息不准确的人员(符合加分政策但未在附件1和附件2名单中的考生,请联系市委组织部或相关县或报考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加分审查(特殊情况由他人代办的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加分审查时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须有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查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拟加分对象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限内未参加现场加分审查的,视为放弃加分。
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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