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爱婴医院、院前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高血压诊疗中心、卒中中心,贵州健康学院、铜仁职院实习点,是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定点医院。
根据医院发展需求,为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临床护士10名、导医及电子分号员2名,保安4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江口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856-6620203
三、招聘条件
(一) 综合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及学习能力。
2.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
4.临床护士女性身高限155cm及以上,男性身高160cm及以上,护理学或助产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5.导医及电子分号员限女性,身高在158cm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6.保安人员限男性退役军人年龄35岁及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身高在170cm及以上,专业不限,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方案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江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kou.gov.cn/
江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江口县人民医院订阅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6日—2022年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江口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四楼)
4.提供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件或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供详细个人工作简历一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
5.报名咨询电话:吴雪飞 手机:13985855324
姚能胜 手机:15286760036
(三)考试 :临床护士及导医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保安岗位只需进行面试。
1.笔试:根据专业特点,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未达到1:3比例,以实际参与笔试人员进入面试。
3.笔试、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江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kou.gov.cn/或江口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二)公示期满无影响其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按医院编外人员相应岗位发放。
(三)招聘人员应与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后生效,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根据我院试用期考察标准,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江口县人民医院2022年
招聘编外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为确保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招聘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结合我院招聘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江口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招聘
(一)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 二) 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或14天内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三) 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 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
(四) 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
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 五) 行程码、贵州健康码非绿码人员。
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胸闷、腹 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的人员。
二、健康排查
人员健康排查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
原则进
(一) 体温检测
所有人员在进入室内场所,如报名处、考场,均需完成体温检测.体温≥37.3 ℃时,由现场防疫人员进行进一步排查处置。
( 二) 进入考场前安排1名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
1、测量体温
2、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3、查验48小时内核算阴性结果
( 三 ) 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
所有考生人员、工作人员需完成《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3)的填写,并签字承诺.个人需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无误,如有不实,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原则上,所有考生需在考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所有工作人员需从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的人员中进行选派,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完成情况证明。
附: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