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和查分已经结束,根据《江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同一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方式: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相关人员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2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4.资格复审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地址:江口县双江街道环城西路)。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1.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如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共青团江口县委或县引导办(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驻江(口)部队的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随军家属”考生,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江(口)部队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考生,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推荐材料(含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任职证明须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报考意见。
4.报考职位限江口县户籍(生源)的考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
5.报考职位限江口县户籍退役军人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工勤人员报考的,必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复审人员要主动出示本人当天的“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以及《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排查承诺书》,经测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聚集,全程佩戴口罩。
(二)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的地(州)市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州)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须提供复审前3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特别注意: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复审前48小时内在资格复审所在地进行);其他省外来黔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复审前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
(三)资格复审人员14天内若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或发生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应按照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处置,并如实将相关信息告知。
(四)资格复审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五、其他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环节,所空缺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三)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在递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对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6-6628367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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