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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公告(5月24-25日资格复审)

根据《2021年下半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网上系统查询。

登录http://trdj.gzekao.com/site/2aeUN3网址,可查询自己的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情况。

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5月20日22:00-2022年5月27日18:00。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已开考职位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2021年下半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附件

三、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5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5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地址:德江县扶阳大道东50米)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21年下半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需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1张(纸质照片原则上应与网上注册的数码照片相同)。

4.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职位有生源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内容须写明服务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等内容)。

(2)“村干部”须持: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廉洁自律、现实表现等);公安部门出具的法纪证明材料;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计生政策执行情况审核材料;上述材料需经县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报考意见。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属实”盖章确认件1份。

(4)“随军家属”须持:德江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五、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职位实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县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本人如确因疫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审核。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至少具备以疫情防控下条件:

1.“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二)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考试时期国家疫情防控调整地域为准)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电话:0856-8520016、0856—8531211),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其它症状方可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社局

附件:2021年下半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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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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