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安顺市平坝区羊昌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在一定的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证明);
2.文化程度:要求高中(含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熟悉电脑常规操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能适应周末加班以及临时处置应急加班。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
报名地点:羊昌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证明。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
报名电话:马佳玉 15685366211
(二)资格审查
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由羊昌乡乡党委、乡人民政府面试小组统一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如有省外旅居史,面试时需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5日
(四)考核
乡面试小组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乡党委政府,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
对经过考察合格、会议研究确定的人员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行公示,并安排就职。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来源
(一)聘用人员与羊昌乡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聘用协议,并服从乡人民政府、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履职不力的、不能胜任工作的,可对其解聘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原则上合同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签订聘用,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行为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乡人民政府、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权解除聘用协议或不予以续签聘用协议。聘用期间考勤按照乡人民政府和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勤制度执行。
(二)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安顺市平坝区羊昌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含五险),其他奖励绩效按安顺市平坝区羊昌乡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羊昌乡人民政府
安顺市平坝区羊昌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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