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西江千户苗寨创建“5A”级旅游景区建设,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力量,优化公安队伍专业素质结构,拟招聘2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组织、西江交警中队配合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2001年11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1日及后出生)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从公安机关工作辞职未满2年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雷山县西江镇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西江镇干荣风雨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如实填写《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如不按要求如实填写,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3.报考人员务必根据本方案附件3的要求,扫码关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认真填写承诺书,每天监测本人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到医院诊断治疗,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有“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作为必查资料,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报名。另: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报名;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能进行报名;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报名。
注意: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本《方案》及附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该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西江交警中队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西江交警中队进行初审,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的考试由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具体负责,主要采取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对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在体能测评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参测考生自行负责,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4分25秒,30岁(含)以上≤4分35秒,单次决定成绩)。
体能测试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经过体侧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通知为准。
(二)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另行通知。
4.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综合成绩计算及发布
1.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人员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值高者入围。
3.各项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1.体检时按照先生化(尿)检后常规体检的流程进行,生化(尿)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常规体检,生化(尿)检不合格者将不能进行下一考察项目。
2.常规体检由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组织、西江交警中队配合实施,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由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另行通知,体检时产生的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经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3000元,缴纳“五险”。试用期结束后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78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工龄工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每满一个完整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考核合格,工资在上年度的基本工资上递增2%),实发工资以单位代缴代扣后为准。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次专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六、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
联系电话:0855-3222025(西江交警中队办公室)
0855-3345555
监督电话:0855-8223273(园区(西江镇)纪委)
附件:
附件1: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2021年公开警务辅助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doc
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江镇)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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