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解决我院医务人员紧缺问题,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医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有工作经验优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不诚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岗位工作,有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具有相关专业要求的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五、招聘程序及其它说明
公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龙里县妇幼保健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时间为5天。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1月5日
早上0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妇幼保健院六楼综合科办公室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54-5637893
(二)报名审核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照1寸照1张、电子版1寸照(不限底色)。
七、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职位报名人数来定,报名人数达到3:1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内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1:1实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有效。
笔试与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面试准考证。笔试、面试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龙里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公布。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名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多进行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程序进行。
十一、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龙里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院党委会研究同意,按照《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管理。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级同类工资待遇,办理五险一金。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四、待遇
参照龙里县妇幼保健院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五、本方案由龙里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4-5672395
联系电话:0854-5637893
附件:
2.龙里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1月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龙里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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