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3.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未受到过党纪处分;
5.工作细致,有耐心,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益性岗位和协理员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新蒲新区清水路开投大厦3楼新蒲新区乡村振兴局331办公室。联系人:税真梅;联系电话:17785268300。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无学位证可不交);
(4)《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5)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
4.本次招考不收报名费。
5.体检后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登记报名。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对象确定及面试
聘用对象按岗位数大于等于1:1的比例确定,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对象。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经报名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确定聘用名单后,聘用对象自行体检。体检按规定需在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我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测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薪资待遇
按新蒲新区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待遇对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
八、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新蒲新区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785268300
附件1: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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