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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告

贵定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告

贵定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根据《贵定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在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贵定县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分数线) 。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1日(上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复审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贵定县金南大道3号)。

(四)复审方式:采用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同一岗位笔试环节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五、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报名信息表》2份,示例见附件3。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也可登陆“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pta.bjpass.com/site/ieameu/signing-all)搜索点击“黔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口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示例见附件4。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示例见附件5);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五)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六)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6。

(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八)报考教师岗位有相应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须提供对应学段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体检开展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后续环节资格);报考医疗卫生岗位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有效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报考辅警岗位的,还须提供贵定县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相关服务期限及在岗证明原件。

(十)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十一)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有效退役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入伍通知书或应征入伍地所在县级征兵部门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十二)报考要求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岗位,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原件。

(十三)考务机构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隐瞒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各招聘单位要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不得拒绝报考,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向考生说明清楚。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复审资格的考生,取消其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须达最低合格分数线),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3次。

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工作组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通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放弃承诺书示例见附件7。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备查。

(三)资格复审原则上须由本人参加,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理人须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其中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按印确认,不能由代理人代签(印)。委托书示例见附件8。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县招聘工作组另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结束后,拟定于6月上旬或中旬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宜将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告,敬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生应认真查看资格复审通告,知悉相关内容,因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听电话等情形,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规定及要求参照《招聘简章》执行,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5233021

附件:

1.招聘单位联系方式.pdf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3..报名信息表.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5.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7.放弃承诺书.doc


8.现场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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