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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示及现场资格复审公告(7月3日至7月4日资格复审)

    2023年印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公示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公示期

    2023年6月30日至7月2日

    二、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泉州商贸城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并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资格复审时还未获得毕业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以上材料所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均须提供)

    2、印江自治县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印江自治县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考生须持服务证或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职位须持退伍证、身份证、毕业证,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的,须由印江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并出具相应证明(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须持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身份证及在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材料,同时提供所在乡镇党委、纪委对其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的结论性意见(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须审核签名),经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审定并签署同意报考意见;报考定向招聘乡村医生岗位的,须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印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

    4、报考职位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须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或印江自治县教育局考试院出具的在印江自治县参加最后一次高考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证明。

    5、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考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遗失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登陆http://pta.bjpass.com/site/eueeEv自行打印。

    (二)本次资格审查按照招考单位负责原则进行,报考教育类职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印江自治县教育局负责;报考卫生类职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印江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财政分局职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印江自治县财政局负责;报考交通运输局下辖事业单位职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印江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报考其他综合类职位考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印江自治县人社局负责。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由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办直接通知参加递补复审考生,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复审的复审递补人员,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报考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必须书面签署《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2023届毕业生还须签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

    (三)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联系电话:

    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56-6231050

    监督电话:0856-6222553(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3年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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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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