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从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程序,从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已结束,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事项进行公示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公示时间
公示期4天,即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考生自行登陆从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请社会各界人士与考生予以监督并相互转告。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銮里大道森林公安局斜对面,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森林公安局站下车)。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从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法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1年7月20日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须提供退伍证(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为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
8.“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从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9.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
11. 定向招聘从江县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需提供截止2021年7月20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其他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举报电话:0855-6419629(从江县招考办)
0855-6419070(从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附件1:从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从江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足1:3岗位直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从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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