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2023年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公示

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社会消费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紧抓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对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2023年上半年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共接收消费投诉举报共1079件,其中:12315接件214件次,包括154件投诉和60件举报;12345接件736件次;龙里市场监管局转来104件次;其他方式25件次。涉及争议金额约8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1万元。

二、消费投诉热点排行

三、消费投诉重点领域类型占比情况

消费投诉类型中,商品类投诉占比68.15%,服务类投诉占比31.85%;消费投诉实体店铺占比30.57%,网络店铺占比67.52%。消费投诉问题类别位列前五的问题如下:(1)售后服务问题,占比28.67%;(2)食品安全问题,占比20.38%;(3)合同问题,占比16.56%;(4)质量问题,占比8.92%;(5)不正当竞争问题,占比7.64%。

四、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7月初,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南明区太升国际停车场停车,停车时长不足30分钟,被收取了4元停车费,请求退还。

接到投诉后,双龙市场监管局立即电话联系了当事人了解情况,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到太升国际停车场现场核实。经查,该市民进入太升国际停车场停车时长为29分钟,被收取停车费4元,该时段正在对停车场系统进行升级整改阶段,系统产生了该笔收费。

根据7月1日起实行的《贵阳市停车场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之第二款“在道路停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的”,该笔停车费不应收取。双龙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太升物业把该笔费用退还给市民。物业公司立即联系市民致歉并将多收费用通过微信退还给市民。市民表示收到退款后表示满意,无其他诉求。

双龙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贵阳市停车场条例》自 2023 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情形,明确了停车收费计费单位时长等,对规范停车场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一)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不超过15 分钟的;(二)在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三)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超过免费停放时长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长计费。如发生乱收费错收费等情况,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维权热线。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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