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服务中心2021年驾驶员招聘方案
贵安新区服务中心为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政务和重要商务接待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驾驶员(编制外聘用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驾驶员,招聘人数:13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照1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C1及以上驾驶证12人。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
(二)勤奋好学、责任意识强、具备专业技术资格;
(三)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身高160CM以上;
(五)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仪表端庄,会讲普通话,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学习能力。年龄23周岁至45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照驾驶证,年龄适当放宽至50岁;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C1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大专以上学历和退役或退伍军人、家住工作单位附近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体检健康合格,能胜任车辆驾驶工作,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酒后驾驶经历、无犯罪、无吸毒史、无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不良记录;
(八)诚实守信,工作踏实细致,有耐心,服务态度亲切,服务意识较强,有责任心,服从单位管理,工作态度端正,遵守驾驶规定和规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行为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 年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的;
4.不符合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事宜。应聘人员自行下载《贵安新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报名人员需登陆贵安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gaxq.gov.cn)下载并填写方案下方附件(报名表),并按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Q邮箱:4895203@qq.com):
(1)《贵安新区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5)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9日
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名工作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档发指定邮箱。
报名联系人:万勇,电话:88901050;胡兴礼,电话88901036。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材料或条件不符合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在贵安新区官网上公布。
(二)考试
招聘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占50分、技能测试占50分,录取以面试和技能测试二科成绩之和,以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录取驾驶工龄高者)。
1.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交通法规、文明礼仪、语言表达、文明驾驶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技能测试方式:车辆驾驶实际操作;
(3)技能测试条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26人进入技能测试阶段;
(4)测试内容:驾驶基本操作等方面的实践技能。
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根据面试和技能测试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由高到低确定13人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放弃在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当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录名额的,差额人员在递补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政审内容为满足驾驶人员条件:三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酒后驾驶经历、无违法犯罪、无涉黑涉恶、无吸毒史等不良记录查询。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当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录名额的,差额人员在递补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直到补全招录名额为止。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贵安新区官网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贵安新区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中,如有其他问题或造假等经查实的,一律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年签订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原则上1年1签,其中第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不符合职位需求的,试用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新区聘用驾驶人员标准执行。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安新区服务中心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要求,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考规定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和纪律处理。
贵安新区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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