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送达公告

徐大岭(身份证号:522722197509XXXX18):

因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樟江国际城37#楼B栋房屋左侧二层平台上加层建设房屋,受荔波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荔规执催〔2023〕第010002号),内容如下:

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予以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依法报请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荔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周忍卷           联系电话:0854-36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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