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局关于202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暨“贵州生态日”有关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黔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示范引领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根据《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国管办发〔2022〕15号)、《2022年“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2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3日至19日,主题是“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全国低碳日为6月15日,主题是“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贵州生态日”时间为6月18日,活动主题是“示范引领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二、宣传重点

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聚焦《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内容,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经验成效。

三、活动安排

(一)积极参与国管局统一组织的相关活动。

1.组织观看“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参与有关活动。6月13日,国管局举办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新华网全程直播。请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通过新华网观看直播,参与绿色低碳有奖问答活动。

2.组织参与“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6月14日,国管局邀请专家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作专题讲座。请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线学习。

3.组织收看“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云展播”。6月15日至16日,国管局会同部分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视频短片云展播的形式,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公共机构在节能降碳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效。请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收看、学习。

4.组织参与“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云宣传”活动。6月5日至7日,国管局通过线上平台开展云宣传活动,以知识竞答的形式,普及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的有关政策、标准、知识,征集“最美环保袋”创意图片,6月15日发布“最美环保袋”遴选结果。请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知识竞答、创意征集等相关活动。

启动仪式、绿色低碳讲堂、节能降碳云展播、塑料污染治理云宣传在线收看及参与网址,国管局将提前在“公共机构节能”“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发布。

(二)线上+线下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宣传教育。

1.线下(省政府集中办公区)和线上集中宣传活动。在前期组织开展《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媒体见面会的基础上,省机关事务局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于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贵州生态日”期间,在省政府大院5、7号楼并通过“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集中宣传公共机构节能。请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注意浏览、学习。

2.省直机关、中央在黔单位有害垃圾统一收运处置。根据省直机关、中央在黔单位有害垃圾统一收运机制要求,省机关事务局已统一支付费用,委托贵阳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作为省直机关、中央在黔单位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并根据相关单位合理需要主动上门收取有害垃圾。请独立办公的省直单位、中央在黔单位因地制宜自行配置一个20平方米左右,便于有害垃圾暂存、收运的服务站点(收运车辆高2.3米,方便车辆出入),并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贵州生态日”期间积极收集暂存本单位有害垃圾,自行联系企业上门收取。请集中办公区的省直单位根据管理部门通知要求,及时收集上交本单位产生的有害垃圾。

3.省直机关、中央在黔单位节能重点业务培训活动。6月15日上午,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省机关事务局将在省政府大院7号楼1楼第2会议室组织开展“2022年省直单位、中央在黔单位公共机构节能重点业务知识集中培训活动”,培训主题为《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等,培训日程表见附件1。请省直机关(不含省级教科文卫体行业主管部门)、中央在黔单位安排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1名同志参加。

4.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节能重点业务培训活动。6月15日下午,省机关事务局将在省政府大院7号楼1楼第2会议室组织开展“2022年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重点业务知识集中培训活动”,培训主题为《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贵州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生活垃圾分类等,培训日程表见附件1。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1名同志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

5.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答题活动。根据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和《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普法要求,省机关事务局将设计题库和参考答案供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使用。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知识答题活动。

6. 6月15日是“全国低碳日”,各地区要遵照“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低碳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光盘行动、旧物再利用、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行动,培育低碳新风尚,积极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围绕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实效,注重节俭、务实,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各项活动,广泛动员所属、所辖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请各地区积极参与本级发展改革、生态部门牵头组织的相关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节能降碳知识。各市(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贵州生态日”活动内容和特色,于6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通过“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工作信息报送”平台—“工作信息报送任务”栏目报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省直单位、中央在黔单位参加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节约型机关创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评价依据。

(二)反馈参会回执。请省直机关、中央在黔单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于6月9日17:30前通过“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工作信息报送”平台—“工作信息报送任务”栏目反馈参会回执表(附件2)。

(三)统筹疫情防控。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灵活开展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展示推广、节能知识讲座、绿色低碳行动引领宣传活动,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活动。

(四)做好宣传推介。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和相关工作;积极选树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生态文明、节能低碳、节约能源资源先进典型,利用宣传周、生态日契机,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将开设“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动态。



附件:公共机构节能重点业务知识培训日程表.docx

         参会回执表.docx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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