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来自五湖四海,走向四面八方,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由江口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伶俐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党校校长、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副组长:石海福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冯 楠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秀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路 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谢云刚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机要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
詹清富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石 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风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
李东韩 县纪委监委干部室主任
谢 斌 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由冯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人具体办公。
二、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公开遴选人数和范围
1.本次公开遴选人数为3名(公务员)。
2.全县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奋进、作风严谨、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并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学士学位;
4、具有汉语言文学、法学、会计、财务与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专业;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历史问题、犯罪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由下级机关转任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相关信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网、江口县纪检监察网、微视江口和江口组工、铜仁人事考试信息网(铜仁163)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中共江口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江口县象狮大道天域家园五楼,联系电话:0856-6620325)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填写《江口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含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参加工作文件等复印件各1份(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复印人签名,注明复印时间,并盖章)。
(3)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4张(附照片电子版)。
(三)回避原则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按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选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江口县纪委监委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报名人员向公开遴选(选调)机关提交的报名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始终,在公开遴选(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参加遴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六、组织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江口县委组织部、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江口县人民政府网和江口县纪检监察网、微视江口和江口组工、铜仁人事考试信息网(铜仁163)等媒体上公告。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1、笔试内容:主要检验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知识等。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最低分数线: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中共江口县委组织部、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江口县人民政府网、江口县纪检监察网、微视江口和江口组工、铜仁人事考试信息网(铜仁163)等媒体上公告。
七、组织考察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中共江口县委组织部、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等有关材料。
2、体检。拟遴选人员需进行体检,参照《2021年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承担,费用自理。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和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江口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计划数、考察体检情况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照有关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试岗手续(试岗期3个月),试岗期间在原单位工作关系、待遇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遴选(选调)资格取消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
试岗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岗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纪委监委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参加考试、考察、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严格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法情况发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生遴选(选调)资格,对违纪违法的相关人员依纪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江口县纪委监委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纪委监委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
县纪委监委干部室:0856-6628559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56-6620325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856-6628367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856-66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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