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新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106号)文件精神,持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健康发展,现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新能源和抽水蓄能领域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整治对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行为,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开发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2022年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认真核查项目在前期、中期、后期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是否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虽未明文规定,是否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二)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是否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是否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三)是否存在企业恶意竞争、恶意许诺破坏新能源公平发展环境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至2023年11月30日结束。

四、有关要求

(一)相关问题可通过县工信局邮箱反映,我局将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转有关地方核查。对应整改而未整改的,将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反映截止时间到2023年11月25日。

(二)县工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正权,0851-37223302,glxgm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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