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第十届红水河野钓大赛活动公告

为努力打造“布依胜境、温暖望谟”品牌,积极响应全民健身,发展体育旅游产业,打造原生态野钓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促进全县旅游经济、民族文化、体育产业的高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特在望谟县蔗香镇举办第十届红水河野钓大赛,为确保本次大赛圆满完成,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黔西南州文化广电旅游局

                望谟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望谟县蔗香镇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望谟县钓鱼协会

(四)执行单位:贵州贵柠康旅开发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布依胜境·温暖望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6日17:00至11月20日09:00

四、活动地点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蔗香镇红水河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取重量奖前26名及单尾奖前三名,获奖奖金均为税前奖金。每队由4名运动员组成,含领队一人。

1.团体重量奖:

一等奖:奖金88000元,证书4本;

二等奖:奖金36000元,证书4本;

三等奖:奖金12000元,证书4本;

四等奖:奖金8000元,证书4本;

五等奖:奖金6000元,证书4本;

六等奖:(第六名至第十一名),奖金每队3000元,证书每队4本;

优秀奖:(第十二名至第二十六名),奖金每队1500元,证书每队4本;

2.单尾奖:

第一名:奖金2000元;

第二名:奖金15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3.最佳钓手荣誉称号:5名(从前五名中由各领队分别推荐一名发放荣誉证书,在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将推荐钓手信息报送至裁判组)。

六、活动规则及办法

(一)参赛数量

本次比赛限报88支参赛队,报满为止。

(二)竞赛办法

1.比赛区域为红水河源头至坝丛方向全长10余公里。

2.以队为单位参赛(不得缺员),每队间隔距离不少于50米,界限以红旗为标志。

3.每队限用8支钓竿,规格不限,竿长不限,钓法不限(禁止使用电子探鱼、诱鱼设备,禁止下网、下药)。每支竿限挂1—8枚钓钩。严禁使用锚钓、发光钩、双尖以上连体钓、音响提示装置、照漂灯、自制大型轮盘、“筏杆”等。

4.每个队垂钓区域为该垂钓区正前方水域。如投竿超出规定范围,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遛鱼除外,在本队所属钓位界限内取鱼)。

5.比赛时间为连续88小时垂钓,不变更钓位,各队运动员可轮换休息。严禁进入水中垂钓。

6.比赛期间,严禁家属及观赛者进入赛区。

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鸣炮为准。比赛结束炮声响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8.饵料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准使用泥鳅等有害鱼类生存和污染水资源的饵料。

9.比赛开始前一小时为清场和投放诱饵时间。

10.每队使用鱼护不限,抄网不限。钓获的有效鱼需长达18厘米以上,各队自量,量法从鱼的嘴尖到尾尖,鱼品种不限。如当日裁判称量时发现一尾长度不足18公分的鱼,扣当日称量有效鱼两斤,两尾扣四斤,以此类推。如钓获超过4.5公斤以上的大鱼及发现有效鱼快死亡,可申请当场称量并记录成绩,死鱼不计成绩,在比赛期间如发现作弊行为(送鱼进入赛点),永久取消各种钓鱼比赛资格。

11.比赛期间,严禁下水、严禁篡位,酒醉者取消比赛资格(注:如天气炎热,需要洗澡,需用桶盆提水岸淋)。

12.开赛后,严禁各类大小船只进入比赛钓位(组委会的船只除外)。发现船只靠近比赛钓位,请及时报组委会,以便核查。

1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在本队钓位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并履行签字手续。

14.比赛开始前严禁投放诱饵,比赛开始后可以投放诱饵及“补窝”, 但不能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或下水打窝。

15.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各队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清理、收集、装袋,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三)判罚规定

1.开赛前故意投放诱饵者,取消参赛资格。

2.钓竿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渔获入护者,应从该鱼护中取出最大一尾鱼不计成绩。

4.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音响提示装置、照漂灯、自制大型轮盘、“筏杆”等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各赛队中途离开者,取消参赛资格。

6.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四)成绩计量

1.各代表队每天称鱼一次,时间为每天上午10时,称鱼时需领队签字认可。

2.钓获的各类鱼均为有效鱼,如钓上保护鱼种(芝麻剑等),必须当场鸣哨通知裁判员及时称重计量成绩后第一时间放生;另外若钓上4.5公斤以上大鱼须当场鸣哨通知裁判员计量成绩,经领队队员和裁判员认证,当场记录成绩,渔获由裁判员当场收回。

3.死鱼不计成绩。

以每队钓获的累计总重量计算本队成绩,总重量最重者的队名次列前位,如遇总重量相等,单尾计量重者队伍名次列前;若无单尾重量计量且总重量相等时,该名次奖金与下一名次所获奖金合计平均分配,取消下一名次所获设置奖金。

(五)报名、报到

1.报名

(1)本次比赛限报88支参赛队,报满为止。

(2)每队由4名运动员组成,含领队一人。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止,并自取队名用于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队旗。

联 系 人:黄 雨(18885934333)

         江照道(19185923333)

         代之欢(18285970854)

(4)每队交参赛费3280元及环保保证金200元(比赛结束后无违规、中途弃权等现象和钓位卫生良好均可退还保证金)。收取的报名费用于奖金发放、服装费用、证书制作、保险及赛事保障经费等。

(5)报到时各参赛运动员必须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审核。

(6)报名后,弃权参赛者不退报名费。

2.报到

各参赛队应于2023年11月15日(18点前)到望谟县广东商会(布依之春A区供水公司旁)报到,并签订安全责任状、领取参赛证、队旗、服装,住宿地点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六)日程安排

1.11月16日上午09:30准时到达望谟县蔗香镇广场集中,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现场抽签,并到指定地点领餐,由承办公司统一指挥乘船前往钓点,待全体参赛队到达钓位后,由现场裁判号令清场、开赛(清场时间为一小时)。2023年11月16日下午17:00 准时开赛,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结束比赛。

2.11月20日上午9:00比赛结束,各赛区称量记录成绩完毕后,各队整理行装,清理赛场垃圾,并在承办公司带领下乘船返回码头,在蔗香镇统一领餐和参加闭幕式颁奖,比赛结束。

七、其他事项

1.赛区自2023年11月6日封闭至开赛,不允许任何人进入赛区内进行违法捕捞活动。

2.获奖代表队需在比赛结束24小时内领取奖金、证书等,否则将作弃权处理。

3.比赛中如对裁判的判罚质疑,应于比赛结束半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由本队队长签字送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并交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本仲裁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4.所有参赛队必须参加领队会议、开幕式、闭幕式,并按照组委会安排有秩序进出场。

5.如遇恶劣天气等因素须终止比赛时,比赛进展及结果由组委会决定。

6.如报名参赛队伍低于限报数量的50%时,本次比赛取消,所交报名费用全部退还。

八、免责声明

凡自愿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参赛选手需由主办方统一提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赛事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赔偿。本次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伤害事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即视为同意本规则,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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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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