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10月30-31日)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及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为做好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上午11:30上班期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10月6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4.2018年10月6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本人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五、递补复审及相关事宜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递补复审期:2023年11月1日11:30前完成递补复审。

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普安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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