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洪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周洪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年4月29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洪阳、潘夏斯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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