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观山湖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款清理工作的公示

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基金安全,真实反映基金支付能力,贵阳市观山湖区医疗保障局将对观山湖区财务挂账未处理的暂收款进行公示和清理。

一、公示范围

截止2024年6月3日,贵阳市观山湖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中超过24个月无人认领的暂收款,明细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60天,即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

三、公示要求

暂收款明细表中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到贵阳市观山湖区医疗保障局基金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财务科咨询电话:0851-84109339。

四、清理要求

公示期结束后,确实无法认领的,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并入基金的其他收入。


附件:贵阳市观山湖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款清理明细表.xlsx




贵阳市观山湖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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