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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2021年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形式

为加强对此工作的领导,成立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疾控中心人事科,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聘管理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执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全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一旦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身份。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5年及以上在职在编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6.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

 五、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发布考聘工作方案。

(二)报名

本次考聘考试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二楼203室报名,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兴义大道(市法院隔壁)。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聘用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报考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工作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上午8:30至12: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写作 (主要考核应试者公文处理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8月6日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 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

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办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工作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121316(州疾控中心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13984671587    

附件:1.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

2.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

   3.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聘管理人员疫情防疫方案

     

                           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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