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遵义市播州区域名和信息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一批有一定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管理岗2名、专业技术岗3名),编制所属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遵义市播州区域名和信息中心,由遵义市播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详细职位见《遵义市播州区域名和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学校、医院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28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到30周岁(199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作经历;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时间为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20年4月30日计算。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1日工作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报考者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播州区域名和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电脑填写后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时提交到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办事处人民东路)。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等)复印件;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选调单位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ztzl/rdzt/bzqrlzyhshbzzl/rszk/)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50人方可进行笔试考试,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不到3:1的,选调单位可报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为优秀的,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视同参加公开选调办理调动。
(二)考试
1.笔试(4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凭《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和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职位报名人数大于50人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比例由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5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小组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小组,考官数不少于5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时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试题由区招考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考试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2:1确定(具体比例由各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依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结合临床,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报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从考察范围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完成。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7723505;0851-27222381
监督电话:0851-27253531(遵义市播州区纪监委第三
纪监监察组)
五、其他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遵义市播州区域名和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遵义市播州区域名和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遵义市播州区域名和信息中心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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