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发端于1952年2月组建的贵州省兴义师范学校,几经传承演进,2009年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6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经贵州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为“十三五”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列为贵州省第二批应用型发展转型试点高校,2019年,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并招生。2022年,如期完成“一校一址”整合,在整合基础上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优化与提升。2023年,学校管理体制由“省州共建、以州为主”的“共管”管理体制调整为“省政府统筹管理、省教育厅主管”的“省管”管理体制。
学校占地面积1118亩,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24346?,纸质图书145.68万册,电子期刊1.39万册,学位论文344.95万册。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4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现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一流(培育)学科,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7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6个,教学成果奖24项,荣获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1个、省级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2个。有中国民族师范教育研究中心、国际山地旅游发展研究院、西南民族地区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10个校内科研机构(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万余人,教职工750人,博士138人,正高75人(三级教授7人),副高254人,贵州省领军人才4人、“千”层次人才14人、省级教学金师10人。
近年来,学校秉承“勤学、尚美、求实、创新”的校训,以“地方性、民族性、师范性、应用型”为办学定位,将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致力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当前学校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正紧扣“四区一高地”定位、贵州省建设特色教育强省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抢抓转型发展机遇,着力建设一流本科,科学谋划,稳步实施,朝着特色鲜明的区域“双一流”大学的目标砥砺奋进。
学校与省内外10余个地方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积极参与实施“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发挥教师教育优势,助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化成长,近三年培训中小学教师达2万余人次。自2016年起连续8年成功举办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论坛、中国—东盟多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研讨会、中国—东盟文化艺术教育发展论坛、中国—东盟数学教育论坛、“康养+”国际山地旅游与户外运动发展论坛等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我校2025年人才引进需求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突出,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4.博士研究生报名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顶尖人才、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需在规定年龄范围内;
5.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6.具有国家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则上本、硕、博所学专业一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1.不坚定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
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人才类别
(一)顶尖人才
研究方向处于国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主要包括下列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1-3名)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5.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图灵奖、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二)领军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前沿,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5)“神农英才计划”领军人才。
(6)岐黄学者。
(7)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
(8)国家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5)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
(6)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3)国家科技奖特等奖(排名第4-5名)或一等奖(排名第2名)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副主编,一等奖主编,或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
(5)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三)拔尖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崭露头角,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项目):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4)青年岐黄学者。
(5)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B类)终期评估获得“优秀”者。
(6)国家青年文化英才(理论类)入选者,含中央宣传部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类)入选者。
2.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课题)负责人或职务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
(海外优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
(2)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3)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常委。
(4)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1-200大学教授。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夸夸雷利·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QS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ARWU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排名)。
3.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奖项、成果
(1)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中国青年科学家、中国青年女科学家。
(3)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1名)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第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者,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
(4)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经用人单位认定并报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牵头部门审定,取得相当于上述成果的同层次人才。
(四)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被SCI一区(中科院分区)收录2篇。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省级专利奖银奖以上1项,或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际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专有权2件以上,并已转让、许可、作价投资获利100万元以上。
(4)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1)完成省级标准化委员会省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省级标准或省级行业标准1项;或主持完成国家重点型号二级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1项,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或主持培育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个。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中的任意2项: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2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公布的社会科学期刊目录的权威期刊、SCI一区期刊(中科院分区)、SSCI期刊或CSSCI期刊收录2篇。
(3)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
3.经用人单位认定并报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牵头部门审定,取得相当于上述成果的同层次人才。
(五)博士研究生(A-C类)
博士研究生报名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符合学校引进需求且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内的须具备“双证”,国〔境〕外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A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国内具有“双证”,国〔境〕外的需经教育部认证)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双高”人才,有很好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校学科建设作出较大的贡献。
B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国内具有“双证”,国〔境〕外的需经教育部认证)且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有很好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校学科建设作出较大的贡献。
C类人才:博士研究生(国内具有“双证”,国〔境〕外的需经教育部认证),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四、岗位专业需求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一览表
引才学院(科研平台) | 岗位名称 | 专业需求 | 计划引才人数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专业技术岗 |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2)等相关专业 | 1 |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5885976910 邮箱:410905080@qq.com | ||
生物与化学学院及相关科研平台 | 专业技术岗 | 化学(0703)、生物学(0710)、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作物学(0901)、园艺学(0902)、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植物保护(0904)等相关专业 | 3 | 联系电话:18744985770 邮箱:609326997@qq.com | |
文学与传媒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 院长 | 1 |
联系人:字老师 联系电话:18185991782 邮箱:xysyrck213@163.com
| 1.任职条件: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有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身体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党政干部任用条件;2.学历及职称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备高校系列正高级职称;3.科研要求: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科研成果丰硕;4.年龄要求:全职入编招聘达不到“百千万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45周岁以下,全职柔性招聘达不到“百千万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70周岁以下;5.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免费使用,其他具体待遇面议;6.具备三年及以上副处级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 |
专业技术岗 | 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等相关专业 | 2 | 联系电话: 13035595886 邮箱: 2198459220@qq.com | ||
信息技术学院及相关科研平台 | 专业技术岗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电子信息(0854)、网络空间安全(0839)等相关专业 | 1 |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13984690007 邮箱:tw1650@vip.qq.com | |
数学科学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数学(0701)、统计学(0270、0714、020208)等相关专业 | 1 | 联系人:窦老师 联系电话:13985091940 邮箱:541384683@qq.com | |
物理与工程技术学院及相关科研平台 | 专业技术岗 | 物理学(0702)、天文学(0704)、 力学(0701、0801)、大气科学(0706)、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冶金工程(0806)、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774)、矿业工程(0819)、安全工程(085702)等相关专业 | 2 |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18744999933 邮箱:345077419@qq.com | |
体育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体育学(0403)、体育(0452)、 学科教学体育(045112)等相关专业 | 1 |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185997579 邮箱:464114458@qq.com | |
教育科学学院及相关科研平台 | 专业技术岗 | 教育学(0401)、教育(0451)、心理学(0402、0771)、学前教育学(040105)、教育经济与管理(047101、120403)等相关专业 | 2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18748978674 邮箱:419473234@qq.com | |
经济贸易学院及相关科研平台 | 专业技术岗 |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工商管理(1202)、旅游管理(120203、1254)、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085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081603)、地理学(0705)等相关专业 | 2 |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15308597608 邮箱:492630256@qq.com | |
政治与历史学院及相关科研平台 | 专业技术岗 | 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等相关专业 | 1 |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5121558535 邮箱:651371445@qq.com | |
外国语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0551) 等相关专业 | 2 |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18185997595 邮箱:2541454318@qq.com | |
艺术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艺术学(1301)、艺术(1351)等相关专业 | 1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08590218 邮箱:453182449@qq.com |
备注: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条件的人才不受引进数量限制。
五、引进待遇
(一)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学校2025年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薪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省和州内相关政策规定的各项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2.根据学校公有住房使用情况,如未安排公有住房的,学校一次性提供10000元的租房补贴;
3.高层次人才津贴(按贵州省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积极协调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学校按照州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每年6-7月统一集中申报办理;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来校面试期间的住宿费和往返路费;
6.博士可享受校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则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用);已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可聘任到相应岗位。
六、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并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综合能力考察、学校会议研究、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全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科研成果等电子版扫描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应聘材料发送至相关二级学院的联系人邮箱,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师资队伍现状及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确定面试考核人员。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根据专业特点采取课堂试讲、专业测试和学术访谈等测试形式进行。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制定面试考核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教学能力、学术贡献等。面试考官由7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进行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综合能力考察
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学校会议研究
专业面试及相关考核结束后,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并提请学校专题会议研究、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会审定。
(六)体检、考察
按进入体检对象与引才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符合要求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将相关材料报省人社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入职后,按照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与单位约定相应的服务年限。
七、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将简历及附件材料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的电子邮箱。(邮件格式: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
学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木陇街道兴义路1号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联 系 人:字老师 毛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859-3223156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学校网址:https://www.xynun.edu.cn/v2/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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