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王庄乡小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王庄乡小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王庄乡小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7月8日(30个工作日)
通训地址:王庄乡人民政府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清镇市王庄乡小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村庄发展类型
小坡村被评委特色田园乡村,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突出,产业基础较好,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重点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建设类型
马鞍组
集聚发展类
新寨组
整治提升类
枧槽井组
整治提升类
瓦房组
集聚发展类
茅草坝组
集聚发展类
小坡组
整治提升类
深水井组
特色保护类
合计
-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小坡村行政管辖范围,村域全域国土面积639.36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村庄发展定位
基于对小坡村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生态资源和产业基础等资源的梳理,融合区域发展需求与村民诉求,以“三园三基地”特色产业为核心、“两红”文化为魂脉,以自然生态环境为本底,打造红色教育基地、特色民族旅游村落、山地高效生态农业示范村,形成贵州省乡村振兴样板村,定位为:
田园苗乡·红色小坡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环·一带·两心·三片区”产业空间格局。
一环:以村域主要道路为通道,串联农业产业园、特色村落和文化资源,形成两红文化研学+山地高效生态农业体验+传统村落休闲度假的特色产业发展环。
一带:强化山地高效生态农业科普中心,深水井、小坡特色民族村落,茅草坝红色文化村落为核心之间联动发展关系,形成村域特色农文旅特色产业发展带。
两核:民族文化体验中心、红色文化研学中心。
三片区:“两红”文化体验区、精品水果示范区、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区。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小坡村现状538户1358人,规划期末(2035年)村域人口规模为614户1843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152.20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9.56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06.13平方米/人。
附表1:村域规划指标表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户籍人口规模(人)
1538
1843
19.83%
常驻人口规模(人)
1118
1658
48.30%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159.11
159.11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115.47
120.87
4.68%
耕地保有量(公顷)
151.37
152.20
0.55%
林地保有量(公顷)
368.25
365.74
-0.68%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15.92
19.56
22.86%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
0.28
1.12
300.00%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14.95
17.33
13.73%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14.68
16.76
12.41%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
—
170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95
100
5.00%
农村污水处理率(%)
95
100
5.00%
生态保护
(1)本村内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159.11公顷,主要包括村域北侧、东侧山体林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任何建设活动;
(2)保护村内林地、山塘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深水井组西南侧山塘、村域内部大大小小山体林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针对村域内采矿用地、裸岩石砾地,通过人工干预的手段进行生态修复。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0.87公顷,主要分布在村域北侧马鞍、枧槽井、瓦房、新寨等自然村组周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58.43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有7处,面积为3.54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特色资源保护
(1)本村内有历史名人故居1处,为杨顺清故居,位于茅草坝组。不允许随意改变建筑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2)浓郁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深度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以民族文化技艺人为核心,组建民族文化表演队伍,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民族文化宣传,强化民族文化传承。
(3)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村落格局,村域内自然村组与自然本底形成的良好山、林、村、田组团式村落格局。严格保护村落格局和肌理,禁止村庄边界无须蔓延。将传统建筑元素作为村庄建筑风貌的核心,运用于民居、公共建筑改造和新建活动中。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9.56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0.98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用地空间布局。
(1)产业用地
结合小坡村产业发展规划,以产业为为基础,合理布局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期末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为1.12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5.73%。其中工业物流仓储用地0.72公顷,占经营性建设用地64.3%;商业服务业用地0.4公顷,占经营性建设用地35.7%。
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工业物流仓储、商业服务业、文化展览三类。工业物流仓储容积率控制在≤2.0、建筑限高≤10米、建筑密度≥40%;商业服务业容积率≤1.5、建筑限高≤12米、建筑密度≤5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16.76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建筑朝道路开门应退8米,建筑背向道路开门应退后3米,临村庄支路住宅退让道路红线应不少于2米;临巷道住宅退让道路红线应不少于1米,同时保证日照间距。
(2)村内供水由乡政府统一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小坡组2处污水处理设施、茅草坝1处污水处理设施、枧槽井组1处污水处理设施、马鞍1处污水处理设施,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小坡组村委会、小坡组卫生室、小坡组老年活动中心、各自然村组活动广场、小坡组幼儿园、杨顺清陈列馆等,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防灾与减灾
(1)车村村现状无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到对地质构造的影响,项目选址应避免大挖大建及对原有地形地貌的破坏,村庄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建设应避开高陡边坡和不稳定边坡。
(2)严禁诱发地质灾害的削坡建房。符合削坡建房条件的,应在边坡整治的基础上,通过砌筑挡土墙、锚杆构格等工程治理手段消除安全隐患。
(3)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应严格控制消防防火间距,严格执行国家相应消防法规,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4)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5)公共卫生防疫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防疫要求,统筹推进村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对人和畜禽等分别提出疫情防控措施。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12个,其中治房项目4个、治水项目2个、治厕项目2个、治垃圾项目2个、治风项目2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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