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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公开招聘5名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年龄在35岁(即1989年10月后出生)以下;

2.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③零就业家庭成员。

④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办公室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悉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5.具有敬业、吃苦的精神,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态度,工作踏实,执行能力强;

6.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政治觉悟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已参与过公益性岗位且工作满三年的人员;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9:00至16: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行政中心B区507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5.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由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

(三)公示及试岗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7天公示并试岗,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且试岗符合岗位需求,即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福利待遇

1.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聘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至少服务一年(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除外),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5.未尽事宜由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2522211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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