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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站街镇高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高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高堡村村庄规划2022-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站街镇高堡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0609-0708日(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站街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375584461@qq.com;

联系电话:82580032;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1. 项目名称

《清镇市站街镇高堡村村庄规划2022-2035)》

  1. 村庄发展类型

高堡村紧邻红枫湖风景名胜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基础设施完善,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一般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建设类型

大坝组

集聚发展类

内五组

集聚发展类

干冲组

集聚发展类

山脚组

整治提升类

平坝冲组

整治提升类

关上组

现状保留类

  1.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高堡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767.1730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1.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1. 村庄发展定位

通过对高堡村特色元素的分析,依托自然山水景观,以现状苗木、经果林产业为基础,结合厦蓉高速、乌长高速、旅游环线等交通廊道,实现“一村一品”产业基础,打造形成以现代化种植、乡村旅游服务为主的产业特色型村庄

  1.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打造为“一轴三区”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产业融合发展轴;

三区:东部河谷田园乡村休闲体验区、中部粮油保供高效农业示范区、西部山地特色种养示范区

  1.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高堡村现状5222258人。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村域人口规模为6002600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261.905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23.7595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91.38平方米/人。

村庄规划指标表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

2258

2600

15.15%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

522

600

14.94%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1760

2100

19.32%

预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12.9300

12.9300

0.0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

179.7342

179.8453

0.06%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公顷)

270.3950

261.9054

-3.14%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378.6643

359.2252

-5.13%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

23.3722

23.7595

1.66%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22.5860

21.8867

-3.10%

约束性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50

100

100.00%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

45

100

122.22%

预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2258

2600

15.15%

预期性

农村污水处理率(%

522

600

14.94%

预期性

  1. 生态保护

1本村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9300公顷。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村域范围水库沿线连片林地,村域范围内沿湖岸线周边林地等景观水域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5个,包含矿山修复、河道治理退耕还林、林地提质改造未利用地植树造林

  1.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79.8453公顷,主要分布在内五组、大坝组、干冲组周边连片耕地,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271.75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261.91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1. 特色资源保护

1)本村特色保护资源有村域东侧红枫湖沿线自然风光、山脚组玉皇山遗址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驳岸修复,完善区域山水格局。

2)控制在乡村特色资源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特色资源的各类建设行为,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物进入红枫湖、田园与景观水塘的途径。

3)基于高堡村农旅一体化产业发展理念,打造形成以现代化种植、乡村旅游服务为主的产业特色型村庄

  1.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3.37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1.17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用地空间布局。

1)产业用地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1处,包含商业用地0.0701公顷,主要用于旅游服务及农业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等,位于大坝组。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主要包含:商业设施、农旅服务设施、餐饮示范点、乡村旅游点等旅游服务设施等。

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控制在1.0-2.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21.8867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村内供水由乡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共计8个,涉及所有村民小组。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内五组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1. 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1.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18个,其中治房项目5个、治水项目2个、治厕项目2个、治垃圾项目3个、治风项目3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附件:03高堡村村庄规划公示近期建设项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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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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