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流长乡羊场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流长乡羊场村村庄规划(2022-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流长乡羊场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年6月08日-7月08日(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流长乡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769278922@qq.com
联系电话:0851-82770105/17785881709(谭宇环)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清镇市流长乡羊场村村庄规划(2022-2035)》
二、村庄发展类型
规划羊场村定位为流长乡一般村,村庄分类为整治提升类村庄;自然村分类引导中,羊场一组、二组、十组为现状保留类,三四组为集聚提升类,五六组、七八九组为整治提升类。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建设类型
一组
现状保留类
二组
现状保留类
三四组
集聚提升类
五六组
整治提升类
七八九组
整治提升类
十组
现状保留类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羊场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414.16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四、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五、村庄发展定位
羊场村林田镶嵌,自然生态环境优良,自然风光宜人。主要以猕猴桃、蜂糖李、韭黄为主导产业;依托现有良好的种植优势,大力发展经果林种植并打响农产品品牌,融合三产,规划将羊场村打造为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田园乡村。
六、产业发展规划
空间上形成四大种植片区(中部韭黄、东北部猕猴桃、南部蜂糖李、西部花椒)的产业空间格局。
以农业(水稻、玉米、油菜)种植为主导产业,果蔬(韭黄)种植产业和经果林(猕猴桃、蜂糖李、花椒)种植产业为辅助产业,林下种植养殖为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发展结构,由农产品粗加工向农产品深加工转变,提升现代农业附加值,实现效益最大化,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以农造景,以景促旅、以旅富农”的发展模式,促进羊场村产业进一步发展。力求到2035年达成“一村一品”目标。
七、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羊场村现状386户1648人。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按照4人/户测算,村域人口规模为444户1776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150.52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5.02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84.57平方米/人。
村庄规划指标表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
1648
1776
128
预期性
常住人口数量(人)
400
460
60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0
0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126.14
126.14
0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14.12
15.02
0.9
约束性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
0
0
0
约束性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12.59
13.4
0.81
预期性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
326.18
170
-156.18
约束性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0.86
1
0.14
预期性
八、生态保护
(1)本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公顷。
(2)保护村内除生态红线外的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具有生态保育功能的区域。规划面积为101.67公顷,主要分布于羊场村五六组和七八九组以南的区域。生态控制区域内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2个,包含羊场村九组、十组附近山体滑坡进行就生态修复与保护。
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6.14公顷,主要分布在居名点周边连片耕地,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150.52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143.46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十、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5.02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
(1)产业用地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3处,包含商业用地2处0.23公顷、采矿用地1处1.22公顷。商业用地位于三四组、七八九组,为便利店主要用于服务附近居民。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13.40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7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1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村内供水由乡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共计1个,分布在九组。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和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羊场村三四组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十一、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广场等空旷场地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十二、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25个,其中治房项目18个、治水项目1个、治垃圾项目6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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