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人民政府-岑巩县复坤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销售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


2022年9月26日,岑巩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查站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岑巩县复坤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天马镇杜麻村水稻种植基地进行抽样送检,经黔东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验,2022年10月21日检验结果反馈其稻谷(样品编号:2022NC1704、2022NC1706)中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岑巩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令其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岑巩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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