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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岑巩县人民政府督学聘任方案

信息分类:简章

考试地区:岑巩县

考试类型:合同制

招录人数:

报名时间:1970年01月01日-01月01日

报名方式:

为全面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教育督导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督学队伍,扎实开展督学、督政工作,切实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致力于构建科学、高效、完善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通过精心选拔与培养,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分布均衡的督学队伍,为我县教育事业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专业保障,确保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聘任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着重考量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操守以及专业业务能力。选拔具备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有坚定政治立场、良好道德品质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员。

公开公正原则:聘任过程公开透明,严格遵按照规定聘任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杜绝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和违规行为,为所有候选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专业适配原则:紧密结合教育督导工作的多元化需求,综合考量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以及在教育领域的专长,选拔在教育管理、教学研究、学校建设、教育评价等方面有专长的人员。

结构合理原则:兼顾不同年龄、专业、学段和工作领域,优化督学队伍结构,确保督学队伍具备广泛代表性和全面专业性,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我县教育事业开展督导工作。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养:具备较高的政治站位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深刻领会并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始终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持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维护教育督导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工作态度:对教育督导工作充满热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全身心投入到教育督导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身体素质:拥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能够适应教育督导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各种任务和环境要求,确保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督导任务。

(二)业务条件

学历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研究或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

工作经验: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和教育管理的基本流程,能够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对教育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较为深入的思考和见解。

能力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政治过硬、勇于担当且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拥有出色的沟通交流能力,能够与不同类型的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家长进行良好的沟通,准确传达督导要求和意见建议;具备较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撰写高质量的督导报告和调研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督导能力:熟悉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方法,具有敏锐的观察分析能力,能够及时发现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指导能力,能够为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专业指导,帮助其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时间精力:热心教育督导事业,能够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督导工作中,确保各项督导任务能够按时、高效完成。

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教育督导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了解教育督导的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督导能力。

四、聘任程序

发布公告: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县教育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督学聘任公告。公告内容详细明确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和要求,确保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准确性,让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聘任事宜。

个人申请: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需认真填写《岑巩县人民政府督学人选推荐表》,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工作业绩及相关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资格审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照聘任条件,逐一核实申请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政治表现等情况,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确定人选: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各项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任督学人选名单。拟聘任人选名单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县教育局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有异议的人选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聘任条件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拟聘任资格,并根据材料提交情况择优递补。

颁发聘书: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任督学人选,由岑巩县人民政府正式颁发聘书,正式聘任为县人民政府督学。

五、聘期及职责

(一)聘期

督学聘期一般为3年,自颁发聘书之日起计算。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督学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对于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督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工作纪律的督学,将提前解除聘任关系。

(二)职责

监督检查:对涉教部门、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违规办学行为,维护教育秩序。

督导评估:对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督导评估。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课、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和建议。

专项调研:针对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双减”政策落实、课后服务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开展专项督导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意见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促进教育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交办任务:认真完成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教育督导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教育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培训与管理

(一)培训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督学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督学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督学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内容设置:培训内容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解读、教育督导理论与方法、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学校管理经验分享等方面。

方式创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线上通过网络课程、在线讲座、学习平台等形式,为督学提供便捷的学习渠道;线下通过集中培训、实地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督学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促进知识共享和共同提高。

(二)管理

档案建立:为每位督学建立工作档案,详细记录督学的基本信息、聘任情况、培训记录、督导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等内容。工作档案作为督学考核、续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日常管理:加强对督学的日常管理,明确督学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要求督学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期召开督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心得,及时解决督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考核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督学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督学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通过自我评价、同行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组织评价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督学的工作情况。对考核优秀的督学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称职或违反工作纪律的督学,视情节轻重,予以解聘或相应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将督学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确保督学培训、督导活动、办公设备购置、交通补贴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督学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督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支持配合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督学开展工作。为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办公场所、资料查阅、信息沟通等。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督学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督学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岑巩县教育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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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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